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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吗?

来源: ZHENGF 发布于:2024-11-15 13:11:27

一、农业用地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吗?

可以的。

因为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二、光伏发电是否已改变了农业用地性质?

属于土地流转性质,其实严格来说此类工程占用农民耕地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因为按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的有关要求,流转后不应改变原有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在承包土地上搭建生产、生活等设施。

三、2021光伏用地土地政策?

国家支持清洁能源项目发展。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文件精神,光伏发电场如果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光伏板方阵用地可按原地类管理,可以租赁使用,双方签订好用地协议即可。而升压站和办公、管理用房等涉及修建永久性建筑的地块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光伏用地可以占用哪些土地?

可以占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农用地,要根据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一、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未利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二、对于项目建筑永久性占用未利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占用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光伏发电项目中用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用地部分应当与不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进行区分,对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用地部分应当认定为建设用地,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未利用地转用等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对于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占用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五、上海土地用地性质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所有土地相关政策法规均依据土地管理法而来!

01

根据土地所有权分类

根据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02

根据土地用途分类

根据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六、什么土地性质不能做光伏发电?

光伏用地等属于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七、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

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地的性质就是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首先是集体土地,然后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是划拨。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宅基地,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子一宅原则,这样的房子是小产权房,不能对外买卖。

八、种植业用地土地性质?

种植地是农作物种植用地,既可以是基本农田,也可以是一般农用地,但不是建设用地。

九、高校用地可以改变性质吗?

不能。如果教育部门或学校转换为实习基地、校办企业,其土地性质仍然不能转换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是拍卖所得,而教育用地是国家划拨,要结合规划局的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教育用地才可以转为商业等用地。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标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

十、教育用地可以改变使用性质吗?

一、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性质不能转换成其他用地使用性质。

二、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

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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