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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刚毕业电气专业本科生山,想问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怎么样收入待遇如何?是国企吗?有啥经验?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9-09 13:11:52

你好波同学,该公司归属国家核电管理的央企二级企业,待遇福利还可以,加上出差补贴等可以拿到至少2000以上,只是监理工作随着项目跑,出差多,可以干专业监理,也可以干技经(出差相对少些),也可以在公司干管理工作,但机会不多。如果是监理的话,就是检测工程的质量。这个职位是要对人民负责的,希望你能把握好自己职责,你肯定有个实习过程的.是多久,那就看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了。这个职业是需要人脉关系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造价1384万元的基建项目按国家标准监理收费的百分之八十是多少

工程造价1384万元的基建项目按国家标准监理收费的百分之八十是39.22万元×0,8=31.376万元。 
  计费额1384万元,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1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再下浮20%(即按国家标准监理收费的百分之八十)。
  30.1+78.1-30.1÷3000-1000×1384-1000=30.1+48÷2000×380=30.1+9.12=39.22(万元)
  39.22万元×0,8=31.376万元。
  你的问题是2015年10月27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后:
  不能按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计费了!因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中:(四)工程监理费,指工程监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已列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之内。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换言之从2015年3月1日起,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废止。所以不能按我的回答计费了。
  原国家标准监理收费: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时是: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1.0.6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指工程咨询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勘察设计费,包括工程勘察收费和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指工程勘察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招标代理费,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代理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工程监理费,指工程监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五)环境影响咨询费,指环境影响咨询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上述5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制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推进工程建设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本行业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
  四、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等中介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的,有关评估评审费用等由委托评估评审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承担,评估评审机构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截留定价权,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转嫁成本,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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