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工况分类标准
从2008年开始蓄电池将按使用环境和用途分成三类,不同应用场合的蓄电池应遵照以下分类进行选择,具体分类原则如下:
(1) 在通信局(站)内使用,市电供电类别为一、二类市电(见YD/T 1051-2000相关定义),温度变化范围为23±5℃、室内安装,有油机保证,此类使用工况定义为一类工况,在此工况下使用并满足使用要求的蓄电池定义为Ⅰ类蓄电池。
(2) 市电供电类别为三类市电(见YD/T 1051-2000相关定义),温度变化范围不超过0~35℃,室内安装,此类使用工况定义为二类工况,在此工况下使用并满足使用要求的蓄电池定义为Ⅱ类蓄电池。
(3) 市电供电类别为四类(见YD/T 1051-2000相关定义)或者无市电条件下,可在无空调机房、室外或地埋等恶劣情况下使用,极端温度变化范围低于0℃,高于35℃,此类使用工况定义为三类工况,在此工况下使用并满足使用要求的蓄电池定义为Ⅲ类蓄电池。